评选"感动青岛"年度十佳人物,坚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,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弘扬"诚信、和谐、博大、卓越"的青岛城市精神,通过深入挖掘和宣传平凡人物的感人事迹,让人们在感动中获得丰富的精神财富,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,激发热爱青岛、建设青岛的主人翁意识,塑造一流的市民素质、一流的人文环境、一流的服务水平和一流的社会风气,共同关心青岛的前途、共同维护青岛的形象、共同推动青岛的发展、共同建设青岛的文明。
评选"感动青岛"年度十佳人物定位于普通公民中的先进典型,体现真实性和示范性。坚持贴近实际、贴近生活、贴近群众,从群众中推举先进典型,让奉献的人得到社会尊重,让平凡的人成为"明星"。
"感动青岛"年度十佳人物评选,由青岛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组织举办。每年评选表彰奖励一次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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